4320-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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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4(C):R4原因责任,选择做的,数学特征值为(C/c),R4(C)表示当一件事情发生与自身利益有关时,往往会选择为了组织(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大我)。比如:公司经济危机,好几个月的工资都没有发,好多同事都离开了,只有小王不离不弃,与公司共进退。


【内心驱动与内外驱动】


内外驱动力的责任对象范围不可混,内心想做的事不代表内驱动行动,很多都是外驱动,隐性约束力条件下的事情。两者一定要从责任主客体对象区分。当这种行为从外部环境要求做进化到其内心,成为一种内心驱动自己认为应该做,而且得努力做好时候,就是从角色责任高阶R1(0)走过了能力责任高阶R2(N),到达了义务责任高阶R3(+1)。(识别行为的外部显性环境要求做,进化到能够判断(责任客体)隐性环境对自己的诉求,到达了义务责任高阶R3(+1);识别显性需求下的内心驱动的努力做好时候,就是从角色责任高阶R1(0)走过了能力责任高阶R2(N)。)


内心不完全等于内驱动,也不排斥外驱动力行动,关键在于责任客体诉求的评价。内心是一种内在行动(活动)的判断集合,包括4R8C驱动力所有集合。很多时候我们容易混淆内心驱动与内驱动力、外驱动力的概念区别,内心驱动并没有把责任属性进行区别,而是我们在传统责任意识形态下的一种内在用心的强调。其管理意义并不大,需要把它分为内心思考哪些是我们需要满足(责任客体)外驱动力行动?哪些是我们需要依靠作为责任主体的内驱动力下的行动的结果?这样就不容易把内心笼统化。

责任主体有内心做的,责任客体也有内心想要的,两种未必能够形成交集。比如家里来了一个客人,孩子在努力做功课,客人和孩子打招呼,孩子只是“恩啊”应付,父母就会很尴尬,父母希望此时的孩子能够内心去满足+1值的诉求,而不是作业N值的诉求。

传统的内心或内驱动概念,并没有和责任对象系统以及以责任主客体关系构成的内外驱动力行动的诉求概念关联,而是更多的站在个体行动的一贯思维,缺乏责任对象论系统。这就是理性责任矩阵最强调的理性,如何区分责任主客体之间的内外驱动力行动的结果,只有通过责任特征值集合才能够完美演绎内心的真正目的与动机指向性。


人与人的责任理性思维的区别


人与人之间的情商差异在哪?


很多人都想搞明白,也渴望掌握。比如,有些人懂了点赞他人会让人愉悦,就把点赞当成套近乎、拉关系的法宝,到处有目的的点赞,尤其是对那些自己有所求的人,无论身份地位差异,把这个当成情商表现的唯一,殊不知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难获他人的真正信任。而有些人却又“顽强”清高,从来不“委屈”自己给他人点赞,总感觉做事还得靠自己的本事,靠自己的努力奋斗。

这就是现实中两个极端做法。这两种做法其实就是两种理性责任思维模式。


人与人的责任理性思维区别在于:

1、满足对方(客体)显性需求,是否明白还需要满足隐性需求;

2、满足客体一般无差异性要求的结果后,是否会从自体的角度把结果程度性提高。


两种情况对一部分人来说第一种比较容易做到,对另一部分人来说第二种比较容易。


当一个人倾向第一种表现,我们认为他们的情商高,而他们对于第二种表现结果就会弱化,针对他们的表现我们会认为他们会做人,深蕴处事之道,甚至认为他们懂得拍马屁或刻意迎合别人;

当一个人倾向第二种表现,我们认为他们坚毅、刻苦、或者智商高,反之亦然,如果他们过度依赖结果而忽视第一种,我们会认为他们情商低,做人死板,不懂为人之道。


核心在于很多事情我们对于第一种情况却表现第二种做法,第二种事情又表现出第一种做法,或者完全搞混淆,最终费力不讨好!


因此,为人要迎合适度,努力不傲,才是责商真道!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4(C)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责任4R矩阵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责任R=社会(组织)关系(Y轴)*社会(组织)行为(X轴)

X为责任动力系统,即社会(组织)所期待的社会(组织)行动或行动模式;

Y为责任静力系统,即社会(组织)行为指导、评价、判断、处置的规则系统。
因此根据责任两个维度,我们构建了责任(4R)矩阵,并提出四个责任单位:角色责任R1、能力责任R2、义务责任R3、原因责任R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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