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0-作者:王家勇

  所有一级领域  所有二级领域

4R4P专业名词术语公式详解 查看更多

R=R1(-1):角色在规则下必须做的事,数学逻辑特征值为(-1,0),R1(-1)意思为违反了规则范围内的事情,属于角色责任低阶的表现。比如:公司规定九点上班,小王九点半上班,小王迟到属于必须做的事情没有做到,属于R1(-1)。

以下是4R4P菜鸟“昆明-王家勇”根据进阶1群的第一节课堂记录整理文稿,第一次学习,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完善改进之处,请各位多多批评指正。

4R4P菜鸟“昆明-王家勇”:
对于像我一样从未接触过4R4P的人来说,责任这个词只有一种定义,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责任的含义;就种类而言,总可以划分为家庭责任、工作责任、社会责任、国家责任等等无数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类型。
而4R4P则开创性的对责任进行了全新的定义以及划分,即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以及原因责任。是对传统的责任借助数学模型和逻辑思维进行模式化的新的责任定义。

第一部分:4R4P责任的划分及解释

平平老师:
四种责任分别怎么解释?4R4P跟传统责任的区别在哪里?
一、角色责任是什么?角色责任和角色意思一样吗?
二、能力责任是什么?它跟能力意思一样吗?
三、义务责任是什么?跟义务意思一样吗?
四、原因责任是什么?跟原因意思一样吗?

昆明王家勇:
角色责任就是一个人因其特定的某种角色所赋予的相应规则规定下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角色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南丹分仓小杨:
能力责任跟能力不是同一个意思,是人在做出某个行为时具备某种能力或只要努力就能去做好的责任。

昆明王家勇:
义务责任是指人在某种环境中受道德伦理等因素影响下选择是否作出相应的行为或遵守相应的道德约束的行为范式。

原因责任是个人在付诸行动的过程中更多的遵循自己内心对某件事某个行为结果的选择,坚守而努力去尝试并达到目标的过程。
按4R4P通俗术语来说,就是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和选择努力做

南丹分仓小杨:
个人看法,角色责任具有强制性;能力责任强调一个人在某件事上做出的成绩 
义务责任更多的是强调个人情商方面;原因责任强调一种愿望和理想。

平平老师:
哇塞,你们学习时间不长,对四种责任的理解却已经非常到位了呢,强!
大家理解得都很正确,区分的也很好,为了让群内学习时间不久的学员能够更快理解,我做了一个小小的总结,语言更加通俗。
一、角色与角色责任
每个人在社会上担负着一些角色,每个角色都有其必须做的事情,这些事情往往是有制度规则的约束下的,比如作为员工,每天要按时上班,按时完成岗位上的本职工作,作为学生就必须按时上下课、按时完成作业、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必须及格等……角色只是一个称呼,而作为这个角色,其必须做的所有事情的集合便构成角色责任R1.

二、能力与能力责任
能力责任是努力做的事情,通常指一个人在某种激励制度下为了达到某个目标或收益而努力去做。只要付出努力,其能力责任就都是高阶,不仅仅指努力的结果。而能力指的是一个能力很强, 与结果相关性较高,但是一个人有能力不一定就有能力责任,比如,一个人策划能力很强, 但是领导安排给他的策划工作他就是不愿意用心去做,草草了事,这时他也是能力责任低阶。

三、义务与义务责任
义务责任是人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还愿意去做的事情,可做可不做,但是社会道德倡导我们去做。而义务这个词在法律上还有必须的意思,因而义务与义务责任还不一样。

四、原因与原因责任
原因责任指一个人选择做的事情,他的选择往往基于某种原因,这些原因从根本上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念、理念、信仰等,原因责任与具体的“原因”意思还不一样。

第二部分:对应的符号及与传统责任的区别

四种责任对应的符号分别是什么呢?
4R4P的符号是我们日后沟通起来更加方便快捷的密码,是必须记住这些符号分别是什么;
同时关于能力责任的特征值,因为能力责任R2表示有程度差异性的事情,它不像R1一样非对即错,它是有程度性差异的,因而用“~”更加贴切一点,需要统一写为:R2(0~N),分解时写为R2(>0)、R2(N)。

那么4R4P与传统责任的区别在哪里呢?

南丹分仓小杨:
4R4P有量化,有尺度;传统责任的概念笼统,模糊;

昆明王家勇:
个人认为主要区别有三点:1.数字化表达,可量化表达;2.思维逻辑化,更有说服力;3.定义系统化,更加确切更有理论支撑。

平平老师:
刚刚惠传讲的“4R4P有量化、有尺度”这个其实是体现在责任特征值上的,今天咱们暂时不讲特征值,只讲四种责任概念和区分极其在生活工作中的应用。

那么今天我跟大家重点分享的一个区别是:传统责任是感性的,没有分区,而4R4P从责任本质出发,将责任分为了四种。
这一点是一段时间里我特别深刻的体会,传统责任观念里,我们好像会把很多事情放在一起说,结果搞得自己很纠结,还绕出不来;但是4R4P告诉我们,R1就是R1,R3就是R3,不可混为一谈,这就厘清了我们的思路,事情再复杂,我们也能一步步分解,一步步剖析,知道看到事情的本质。


第三部分:现象与案例的分析与讨论

一、现象分析——

在爱情中有人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对他那么好他还是不选择我,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大家能不能用四种责任分析下呢?
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在提到四种责任的时候,统一写成:“角色责任R1”“能力责任R2”“义务责任R3”“原因责任R4”,文字和符号放一起加深符号印象。

昆明王家勇:
对他好是自己的的义务责任R3(+1)
那么人们总是有这样的疑惑,其症结在哪里,会不会是“我”R2(L)?

平平老师:

爱情里还有R2吗?为什么说爱情里没有R2呢?那么“爱情”难道是显性约束力范围的吗?

难道爱情也可以强制、也可以激励吗?爱情必然属于隐性约束力范围的,爱里面有义务责任R3和原因责任R4。


我们所做的所有的对对方好的事情都是在做义务责任R3,而义务责任R3的特性是自愿自发、不求回报,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即使我们做了义务责任R3也不代表对方就必须有什么样的反馈。
同时,对方是否选择自己,这个是对方的原因责任R4,选择做的事情,是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决定的。我们只能够期望,通过我们做的义务责任来影响对方的原因责任。
但是,我们永远无法保证,我们通过做义务责任,能够让对方的原因责任R4变成角色责任R1,也就是说,变成对方,必须选择的事情。

二、案例分析——

1.在家庭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孩子把妈妈或爸爸当做保姆一样使唤,父母们还心甘情愿,虽然他们知道孩子应该养成独立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无法拒绝孩子提出的各种要求。我们常说,这样的孩子是被惯出来的,那么从4R4P的角度来分析,你觉得造成这种现象的症结在哪里呢?

昆明王家勇:
父母其实一开始是在做义务责任R3,时间越长就不知不觉把孩子的要求当做了必须做的事情,当成了做R1
  
平平老师:
其实家勇说的是对的哦
对于这样的家庭,追溯其原因我们会发现,满足孩子提出的各种要求已经成为这些父母们的行为惯性。而父母满足孩子的要求,是对孩子的义务责任R3。
但是,父母表现出的持续的、稳定的、确定性的义务责任R3,渐渐就会让孩子觉得,这些都是父母的角色责任R1,即父母必须为自己做各种事。
既然在孩子的认知里,这些事都是父母必须做的,那么孩子在使唤父母的时候便毫无顾忌了。

南丹分仓小杨:
孩子使唤父母 父母没有教导孩子 属能力责任R2(0)

平平老师:
一方面父母把这些当成了角色责任R1,另一方面,孩子也这样认为,于是便有了这种现象。

昆明王家勇:
嗯,孩子对责任还没有概念,父母没有教会孩子,其实父母也没做好R3和R1

平平老师:
【孩子使唤父母,属角色责任R1(-1) ;父母没有拒绝 还心甘情愿  更是R1(-1)】不管是孩子使唤父母,孩子父母心甘情愿被使唤,我们都必须理性看到,两者的行为都不是在强制规定下的,而是在一种隐性的条件下,受社会道德、他人评价或家庭氛围的影响。
因而,父母孩子的行为并不存在角色责任R1的情况,归根到底是父母的义务责任R3过度了,让孩子产生了错觉,觉得父母为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必须的,是角色责任R1。
关于“父母没有教导好孩子”这个问题,确实是父母的能力责任R2(>0)了,这跟父母们在亲子教育方面习得的知识、教育技巧、孩子心理的掌握等都有关系。

2.通过这个案例,我再跟大家分享一个小知识点——

角色责任R1具有确定性、稳定性、持续性的特点,因为这是制度规则要求必须做的,我们必须每天都做到,如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职责等,“风雨再大也要去上班/上学”,R1不会因为环境或者其他的因素而有所改变,即使大雨天气,公司没有通知休息,那么所有人都必须按时到岗。

义务责任R3具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偶发性,由于没有强制的规定/约定,人们在做义务责任R3时的时间、地点、任务、事件都会不一样,而正是因为其具有这些特性,当义务责任R3出现时,才让人感觉倍加温暖或者惊喜。

比如,一个人没啥脾气,平时你让他帮个忙,他大都答应,但是在他心情不好、有情绪的时候,可能就不愿意帮忙了,我们也不能怪人家,毕竟这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恋人之间尤其如此,男友如果每天都给女友送花,时间长了,就没感觉了,但是如果在女友生日的时候男友突然来一大捧话,女友可能会开心得不得了。
所以,角色责任R1和义务责任R3各有其特性,当人们把某个义务责任R3做成了确定性的、稳定性的、持续性的事情时,R3也就容易被当成角色责任R1,这就跟化学反应一般。

昆明王家勇:
四个责任之间都可以转换吗?

平平老师:
当然都可以,4R4P是一个工具,你可以随便用,用好了,他就能帮助你实现你希望达成的东西,用不好,也会产生一些熵。

3.有一句俗语叫做:一碗米养一个恩人,一斗米养一个仇人。也就是说,我给一个人一碗米,我是他的恩人,但是我给他一斗米最后却成了他的仇人,这又是为什么呢?分析一下这个吧,这个应该简单点啦。

南丹分仓小杨:
天天一碗米,接受米的人 天天期待 到一斗米的时候  如果某一天没有米了 就会怨恨,R3转变为R1了。

昆明王家勇:
施舍者在施舍一碗米时在做R3(+1),当施舍持续并变为一斗米时则变成了做R1(1);而被施舍的人一开始感恩也是R3(+1),但当持续被施舍到一斗米后,则把恩人的行为当成了R1(0),也就变成了怨恨。

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敢扶跌倒在马路上的老人了呢?4R分析
这些是那两种或多种责任混淆造成的呢

昆明王家勇:
老人跌倒了扶老人,属于R3,出于道德约束(隐形约束力)应该去扶老人(可做可不做),做了就是R3(+1),没做就是R3(0);
之所以不敢去扶老人了,我想一是扶人者担心会被某些旁观者或舆论把他的R3(+1)扭曲为R1,变成强制性行为;二是有些老人慢慢习惯了,把扶人者的帮助R3当成了R1;于是扶人者才在开始内心作出不再扶老人的R4(c)。

平平老师:
你分析的非常对,那么,如果我们结合前几年发生的彭宇案来分析呢,你觉得为什么彭宇案发生之后大家就更加不敢去扶老人了呢?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二审和解结案。

此案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此后类似彭宇案的各种版本在各地出现,引起民众对跌倒老人是否可以搀扶的激烈讨论。
“碰瓷儿”这个词儿貌似也是那时候兴起来的其实还是角色责任R1和义务责任R3的问题。

在彭宇案发生以前,在碰瓷儿这个词儿出现之前,我想,当我们在路上看见一个老太太跌倒的时候,我们大部分的人还都还是会去扶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应该做的义务责任R3。但是,后来,当我们知道,在路上的跌倒的老人们,他可能是想讹诈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望而却步了。


碰瓷儿的人,总是要把别人的义务责任R3高阶的行为硬生生拉到角色责任R1的行为里面,明明帮助了人,最后还要被说成是撞倒老人,必须赔钱。
把义务责任R3高阶当成了角色责任R1低阶,经过“用心不良”者的巧妙转换,让一大批好心人颇受其害

社会上的这种责任混淆现象大面积铺开的时候,人的一些行为便会受到影响。生活或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出现的责任混淆是因为我们的确不清楚,不是故意混淆的,结果无非是让自己或让他人更加纠结而已。但是如果社会上有人故意利用责任混淆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会影响成个社会的风气。

看看矩阵我们会发现角色责任R1和义务责任R3的唯一区别就是约束力,人们由于分不清约束力是显性还是隐性,最终导致责任的混淆。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文章关键词: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0位亲已答题!

 相关文章 Articles

来自全球各地0位亲的支持,是我最大的责任动力!
Copyright © 2015 ICP备案:沪ICP备14053021号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3955号
责商(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责任动力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15800477474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076号031幢A90室